過去從事民俗療法行業,只要沒有侵入性的服藥或針灸、放血,衛生局是不會多加干涉,但隨著民俗療法爆發的醫療糾紛常鬧上媒體版面,再加上之前中醫界普遍推拿師代理執行推拿業務,被健保局強行切割,衛生局對民俗療法的管理已嚴苛到連招牌都得字斟句酌的地步,字不能亂寫,話當然也不能亂說,輕則罰款,重則刑法伺候。對那些長期屈身於診所的中醫師賣命的推拿師,被外界批評為「不學無術」時,沒有中醫師敢挺身為他們說話,只有幾位中醫公會的理事長,基於業務需要出面協商,最後還不是得摸著鼻子自斷手足,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日子照樣過不去,只是麻煩一些而已。
13日晚間新聞一發佈要對蕭先生開罰的事,14日報紙就刊出連移民署也要追究責任,跟著便是勞工局表示他沒有來台工作的申請,不能上節目接受採訪與從事推廣活動,原本答應14日再上鄭老師節目繼續論戰的蕭宏慈被迫消聲匿跡,獨留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黃林煌醫師自說自話,被鄭村棋老師的提問逼出中醫界固步自封,劃地自限的原形。上次推拿師事件黃主委也曾上線受訪,並答應扮演溝通角色,這次上節目他主動提及已委請兩個學術單位做關於推拿有無療效的研究,想以此證明自己的立場很公允,還建議蕭先生不妨照著科學實驗的程序做出完整的學術研究報告發表於國際醫療期刊,如果真的能證實拍打的確具有治療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功效,中醫界甚至願意幫助他提名諾貝爾醫學獎,而當鄭老師反問他「如果蕭宏惹能證明拍打具有治療糖尿病的功效,是不是就能談到治療兩個字?」黃主委立刻說不行,因為法規就是法規,也就是說只要不具醫師身份,不齲你提出何種證明都沒用,難怪好醫術會失傳,在醫療法保保護下,要進步也很難。中醫自古以來就是從經驗法則衍生出醫理匯集眾醫家的見解質治療經驗形成一套系統,發長到現代,怎麼反而變成不是醫師就不能提到治療二字?法律是否有明文規定不是醫師不能研究醫術?即使不具侵入性,但確定對健康有益也不行?這對全民究竟是幸或不幸?在醫療體系中,除了中醫與西醫外,就不能有其他選擇嗎?
寫這篇文章並非要支持蕭宏慈,誠如鄭老師所說的,大家應該用更開放的態度來探討拍手這件事,而不是一昧追殺。說拍打毫無醫學根據,但人體何處不是遍佈經穴?而教人不用吃藥只要拍打就能治百病(不論明言或暗示)也有欠謹慎,方法也許有效,但病人在執行時卻不見得掌握好訣竅,再說許多疾病的發生皆與生活習性不佳有關,病源不除,談何治癒?14日下午再由電視新聞看到移民署宣令蕭宏慈先生七日內離境,且三年內不得再申請來台,若他不肯服從,不排除強制驅離,對於醫界與執法機關聯手,以如此粗鄙的手法處理這個事件,實在令人感到慚愧。